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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含硬體、軟體及服務)禁止使用於公務相關作業
發佈日期 : 2022-11-17
公告單位 :資訊暨圖書中心
公告人電話 :374
公告日期 :2022/11/17 ~ 2023/05/17

教育部「110年度教育部獎勵私立大學校院校務發展計畫經費書面審查暨實地訪視」書面審查意見(初稿)提醒,為避免採購中國大陸廠牌資通訊設備,學校應依循教育部110年1月11日臺教資(四)字第1090190896號有關「檢送109年12月29日教育部及所屬公務機關擴大盤點及汰換具資安疑慮產品討論會議」紀錄,
使用獎勵、補助經費辦理採購案或相關業務時,學校須於契約或協議書中明定不得使用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之規定。
已採購或使用者採購或使用者,應依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擴盤點及汰換作業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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